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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没有固定办公地址,想低成本创建一个小型公司,各区的集中注册地址去哪里申请,有没有公开的申请路径?
答复内容:您的邮件已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第二款 第七项规定,北京市集群登记地址由各区政府、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关于集中注册地址申请问题,建议您向拟开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或拨打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业务热线11616611电话咨询。如您有进一步投资意向,可联系我中心投资咨询热线010-89153747。
咨询内容: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当期未取得有效凭证,什么时候取得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
答复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咨询内容:请问(1)商标续展的审核时间及地址变更的审核时间分别是多长呢(2)商标续展的地址应该按照营业执照填写还是按照申请人身份证信息为准还是与之前的纸质版商标书保持一致呢?
答复内容:您好,1、商标变更续展业务审核周期1-2个月;2、续展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新地址填写。
咨询内容: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有A股上市公司拟收购我公司,我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可能因该交易上翻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外国投资者因所投资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上市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不适用战略投资相关管理办法。请问我公司拟进行的交易是否可适用该条,从而不适用战投办法,外资股东无需履行战投相关手续?
答复内容:不可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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